郑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亞(?—851年),字子佐荥阳人。

自幼聪悟絶伦,元和十五年進士,应贤良方正、直言極諫制科。吏部调选,再度以书判拔萃,連中三科。累迁谏议大夫给事中大中元年(847年)二月,官桂管(今廣西桂林)觀察使,聘用李商隱書記。大中二年(848年)二月,因吴湘案牽連,再贬为循州惠州)刺史[1]。大中五年(851年)卒於任所。娶李翱女。有子鄭畋、祕書監郑畯郑毗字輔臣。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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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資治通鑑·唐宣宗纪上》“大中二年”正月載:“西川節度使李回、桂管觀察使鄭亞坐前不能直吳湘冤,乙酉,回左遷湖南觀察使,亞貶循州刺史,李紳追奪三任告身。”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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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唐书·郑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