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杲 (唐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杲(?—?),唐朝官员,出自荥阳郑氏郑译的曾孙,归昌县公郑善愿的孙子,归昌县男郑弘震的儿子,袭封归昌县男

郑杲在武周担任天官侍郎[1][2]聖曆二年(699年)郑杲选拔韩复为太常博士。郑杲与张锡一起主管天官选事,张锡于久視元年(700年)以天官侍郎转任凤阁侍郎、同平章事[3][4]长安三年(703年),张易之诬陷魏元忠宋璟为魏元忠作证。郑杲问宋璟为什么称呼五郎(张易之)为卿。宋璟反驳他说:“足下不是张易之的家奴,为什么称呼张易之为郎。”[5]《旧唐书·宋璟传》把郑杲误作郑善果[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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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旧唐书》卷62 郑元璹
  2. ^ 新唐书》卷100 郑元璹传
  3. ^ 《旧唐书》卷85 张锡传
  4. ^ 《新唐书》卷113 张锡传
  5. ^ 资治通鉴》卷207 唐纪二十三
  6. ^ 《旧唐书》卷96 宋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