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鄂伦岱(满语:ᠣᠯᠣᠨᡩᠠᡳ,穆麟德轉寫:olondai,17世纪—1726年),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都统、内大臣、一等公佟国纲长子。
鄂伦岱由贵戚授一等侍卫。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授广州驻防副都统。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转任镶黄旗汉军都统,袭父爵一等公。因为员外郎马迪去晓谕策妄阿拉布坦,抵达哈密被噶尔丹部下所杀。于是鄂伦岱受命领火器营。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率汉军镶黄旗、正白旗两旗火器营从康熙帝出古北口西征噶尔丹。三十六年,授领侍卫内大臣。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与马齐等倡举胤禩为太子,为康熙帝诘责。晋升为领侍卫内大臣,出塞经管蒙古驿站。他不能体恤驿站人员,败坏驿站,使蒙古人民不得存活。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回京,授正蓝旗汉军都统。雍正二年(1724年),被揭发与阿灵阿党附允禩,谋立皇太子、扰乱国政之罪,发往奉天与阿灵阿之子阿尔松阿同住,雍正四年(1726年),以结党祸国罪和阿尔松阿一起被诛杀。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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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