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應華,别號堅白,江西臨江府清江縣匠籍[1]。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浙江山陰縣知縣,平反疑獄,調餘姚縣,擒海寇數十人。擢工部主事,以魏忠賢方用事,乞病歸。甲申間聞變,不食卒[2]。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 ^ 《江西诗征》:錢應華,字堅白,清江人。萬歷四十四年進士,少尚氣,能槐滿石弓,巴而折節,遂迷於學。知山陰縣,平反疑獄,調餘姚,擒海寇數十人。擢工部主事,以魏璫方用事,乞病歸。甲申間聞變,不食卒。
官衔 |
前任: 董羽宸 | 明朝餘姚縣知縣 1616年-萬曆年間 | 繼任: 譚昌應 |
前任: 鄒復宣 | 明朝上虞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范鑛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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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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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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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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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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