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用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阎用之(699年—757年),唐朝官员,,原籍大安狄那县(今山西省寿阳县),定籍雍州万年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阎立德曾孙,司農少卿、澤州刺史阎玄邃之孙,射洪县令阎巨源第二子。
唐玄宗时,阎用之中进士,开始担任彭州参军,曾经代理录事,一日内纠正错谬不法之事数十起,刺史认为他有才干。后举任通事舍人,奉命出使西域,升为右卫郎将,管理引驾仗。金吾将军李质上殿不解刀,阎用之呵斥他,请依法处理,左右惊惧。之前,有关部门以三卫执扇上殿,阎用之上奏表示三卫都是强悍之人,不应该登丹陛靠近御坐,请以宦官替代,于是成为惯例。天宝二年(743年),他的长女为义王李玼的王妃,加位左骁卫将军,先后任荣王李琬、寿王李瑁的师傅。官至左金吾卫将军。安史之乱时期,为安禄山叛军所获。唐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回到朝廷,在家中去世,时年五十八岁。有四子:阎定、阎寀、阎宰、阎宣。
参考文献
[编辑]- 《新唐书·卷100 列传第二十五》
- 梁雨昕《新出<阎用之墓志>及阎氏家族源流事迹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