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必崇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阎必崇,山西长治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阎必崇为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科进士。康熙十二年(1673年)接替董士哲任华亭县知县一职,康熙十六年(1677年)由南梦班接任[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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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长治县进士名录. 长治市情网.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9). 
  2.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董士哲
华亭县知县
1673年-1677年
繼任:
南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