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大受(?—1751年),占咸湖南祁阳人。清朝官員。

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選庶吉士乾隆元年(1736年)散館,授翰林院编修,次年超擢,五遷至吏部侍郎乾隆十一年(1746年)加太子少保,調任福建巡撫乾隆十二年(1747年)任兵部尚書乾隆十三年(1748年),進協辦大學士軍機處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年)加太子太傅乾隆十五年(1750年)出任兩廣總督,次年卒于任上。賜祭葬,文肃。有《陈文肃奏议》。有子陳輝祖、陳嚴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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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14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0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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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周學健
福建巡撫
乾隆十一年-乾隆十二年
(1746年-1747年)
繼任:
潘思榘
前任:
彭維新
兵部漢尚書
乾隆十二年九月丁巳-乾隆十三年四月乙卯
(1747年11月2日-1748年4月28日)
繼任:
梁詩正
前任:
劉於義
吏部漢尚書
乾隆十三年四月乙卯-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
(1748年4月28日-1750年2月9日)
繼任:
梁詩正
前任:
碩色
兩廣總督
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乾隆十六年
(1750年2月9日-1751年11月14日)
繼任:
阿里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