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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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鄞縣 |
字號 | 字國祥 |
出生 | 九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翁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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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玒(1490年—?年),字國祥,浙江鄞縣(今寧波市鄞州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辰進士。
生平
[编辑]陳玒自幼喪父,讀書無師自通。乙酉浙江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十四名,二甲二十四名進士。官南京刑部主事,十三年十二月改福建道監察御史[1],出按江西[2]。
家族
[编辑]曾祖陈处邦。祖父陈洪錤。父陈彦洵。母沙氏,生母杨氏。慈侍下。兄陈璋;陈瑞,刑部郎中,贈奉直大夫;陈玉;陈玻;陈珀。
參考文獻
[编辑]-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嘉靖十三年十二月丙午 改授評事等官陶欽夔、王祚、陳玒、戴銑、金燦、謝少南、何其高、曾孔化、王廷、沈鐸等俱監察御史,欽夔浙江道,玒福建,銑四川道,燦山西道,廷狹西道,鐸廣東道,少南雲道,其高廣西道,孔化祚俱貴州道,琦湖廣道,蕙山東道。
- ^ 《鄞縣志·卷十六·人物》:陳玒,字國祥,幼喪父,讀書無師自悟。嘉靖十一年進士。官南京刑部主事,畱意刑獄,咸得其情。改官御史,按江西。弋陽王妃父怙勢恣惡,王屢為翼蔽。玒一日諭縣令肅帶夫役五百名,次日四鼓,候門人莫測,所以如期,玒率以往發屋伐垣不踰時。而盡比曉王至,已無及矣。蓋毀其巢穴,而後為惡者始孤,居民始得安堵也。其所著條約,必與賢有司商確,因革便利,裁以定見,觀風者祖之。今之登答冊自玒始。(三補耆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