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雷奮 | |
---|---|
雷奋(1871年—1919年),字继兴,清朝江苏省松江府娄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清朝至中華民國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雷奋早年留学日本学习政法,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参加译书汇编社。回到中国后,雷奋任上海《时报》编辑,在城东女学、务本女塾等学校任教师。此后曾任江苏省谘议局议员,资政院民选议员,期间曾在宪政期成会、资政院等处演讲,主编《法政杂志》,辛亥革命前夕被张謇聘为高级顾问。中华民国成立后,雷奋曾负责起草法律,后退出政界,回松江任松江市自治公所总董。1913年二次革命期间,雷奋曾在浙江都督朱瑞与松江守军、水师沈葆义部之间斡旋,使松江免遭战祸。其后,雷奋被任命为财政部参事,又被任命为湖北省高等检察厅厅长,均因罹患肺病而未能赴任。1919年,雷奋病逝。[1]
参考文献
[编辑]- ^ 雷奋(1871~1919年),松江县志·第三十一卷人物·第一章人物传记,上海通,于2011-10-20查阅. [201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