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涵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馮涵清(1892年—?)汁青盛京将軍管轄区奉天府盖平县人,中華民国满洲国政治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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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涵清早年在華北各省的地方法院任职。後来,历任北京政府陸軍总執法处秘書長、处長。此后,他转任京奉铁路局总務处处長、局長。后来他被任命为交通总司令部執法处处長。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爆发,馮涵清获关東軍支持,任奉天省实业厅厅長。翌年3月,满洲国成立,馮涵清任司法部总長。1934年(康徳元年)满洲帝国成立,司法部改組,馮涵清继续任司法部大臣。1937年(康德4年)7月[1]辞任。1937年11月任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副总裁。

此後,馮涵清的生平不详。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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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作1937年5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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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洲国
前任:
(創設)
司法总長
1932年3月 - 1934年2月
繼任:
(改为司法大臣)
前任:
(改为司法总長)
司法大臣
1934年3月 - 1937年7月
繼任:
張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