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垂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垂明
阿伯
出生1912年
 中華民國福建省宁德县虎贝乡桥头村
逝世199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黄垂明(1912年—1992年9月),阿伯福建宁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黄垂明出生于贫农家庭,193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6年5月被国民政府逮捕,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被释放,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叶飞新四军北上抗日,后返回福建工作。第二次国共内战时,任中共闽东地委特派员等职。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闽东后任首任福安县长,后任宁德县长、福安专区行署副专员、福建省政协常委等职。文革时期受到迫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复出。1983年离休,1992年9月逝世。[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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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福建省宁德地区志编纂委员会. 宁德地区志. 北京市: 方志出版社. 1998年: 1993–1994. ISBN 7-80122-376-4. 
  2. ^ 福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蓝如春. 政府机构. 福安市志. 北京市: 方志出版社. 1999年. ISBN 7-80122-540-6. OCLC 470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