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地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明地区(1963年-1970年称三明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福建省北部。专署驻三明市(今三明市三元区)。辖三明市、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等。
历史沿革
[编辑]- 1960年1月,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改名为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为省辖三明市)。
- 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明专员公署,专署下辖三明市(县级市)、三明县、永安縣、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同月从晋江专区划入),共计1市5县。 1964年4月,三明县恢复为原明溪县名。
- 1967年2~3月,三明军分区奉命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成立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三明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同年7月,福州军区党委决定成立三明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
- 1968年10月,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为党政合一的领导机构,行使原地委、专署的全部职能。 1970年6月18日,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县划归三明专区,7月正式划入。三明专区辖区扩大为1市10县。
- 1970年12月,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改为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
- 1978年3月29日,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为三明地区行政公署,辖区不变。
- 1983年4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将原地辖三明市改为省辖市,并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实行以市带县的管理体制,辖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计2区10县。198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永安县改为永安市(县级市)。[1]
三明地区领导
[编辑]- 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
- 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