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井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包公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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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北宋 |
编号 | 8-60 |
认定时间 | 2019年3月28日 |
包公井位于池州城内孝肃街。相传宋至和二年(1055年),包拯任池州知州时凿修[1]。历代曾重修,方形井台上置四孔井圈,故又名“四眼井”[2]。
包公井为花岗岩凿成,井深7米,原有井亭、栏、碑等,今已全圮,仅剩残碑。现井完好,井水依然清澈。
包公井1982年9月列为贵池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时,以井为中心建设1200平方米的街头公园,并在井上安装井架。2019年3月28日升格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李剑军. 《池州市志(第二册)》. 方志出版社. 2016.12: 776. ISBN 978-7-5144-1933-7 (中文(简体)).
- ^ 李剑军. 《池州市志(第二册)》. 方志出版社. 2016.12: 843. ISBN 978-7-5144-1933-7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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