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莘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包莘自弱冠之年即通六经,尤精于诗。元至正年间,担任浙江定海县教谕,于王厚孙、张原楷皆有时名,人称“四明三先生”。方国珍起兵反元,包莘即致仕。明朝初建,朝廷诏求乡野贤士,包莘廷对忤旨,左迁西安府掾。洪武三年(1370年),朝廷命流寓人士就地参加科考,包莘中式陕西乡试举人。次年(1371年),联捷辛亥科吳伯宗榜進士。官湖广新城县县丞,因被他人牵连免职。清乾隆《鄞县志》有传。[1]
參考文獻
[编辑]- ^ 《鄞县志·卷十四·人物》页三:包莘,字尹耕,弱冠通六經,尤精於詩。元至正間,任定海教諭。與象山教諭王厚孫、張原楷皆有時名。人稱四明三先生。方國珍亂,即致仕。入明,詔求巖穴之士,莘廷對忤旨,謫西安府掾。越二年,詔諸流寓,就試本道,因登陝西鄉薦。明年,成進士,授湖廣新城縣丞,以詿誤免。(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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