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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pañca khandha) 依據巴利聖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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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MN 109 (Thanissaro, 2001) | ; 示意圖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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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梵語、巴利語:Vedanā),佛教術語,意指情绪。當感官,外境,以及意識三者聚合(觸)時,所升起的內心感覺,即是受。通常可以概分為痛苦(苦受)、快樂(樂受)以及沒有特殊感受(不苦不樂受)三者。它是十二因緣的第七支,為五蘊之一,又名受蘊、受陰,包括感受等,屬於心的一種作用。南傳佛教對感受有非常詳盡的探討。
感受的定義
[编辑]- 受蘊,包括“受”的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优劣、远近等等[1]。而“受”是感受及體驗目標的心所,此感情为对某种体验的感受,而非涉及不同心所而生的复杂感情[2]。
- 樂受、苦受、捨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分別和貪瞋痴三毒對應。
- 感受的可意和不可意,完全是個體的主觀判斷,同樣的外在刺激,對不同個體會很可能會產生不同的感受。
- 因為有六受身的感受、覺知,有情才能學習世間技藝與修行世間法出世間法。
受蘊種類
[编辑]受蘊體性
[编辑]- 生滅
- 無常
- 苦
- 空
- 無我
感受的形成原因
[编辑]- 膽汁
- 痰液
- 風
- 生理反應
- 季節變遷
- 失衡
- 外在逆境
- 成熟的業果
總的來說,感受由「觸」(十二因緣之一)所生起,觸包括和外在接觸(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和心與記憶的接觸(意根<法塵)。
感受與修行之關係
[编辑]引用
[编辑]參考條目
[编辑]前任: 觸 | 十二因緣 受 | 繼任: 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