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衡(?—?)[1],字中師[2],唐代郫縣(今四川郫縣)人[3],唐朝官員、詩人。
生平
[编辑]益州犀浦(今四川成都)縣令楊鷗之子。[4]建中元年(780年)與符載、王簡言、李元象隱居廬山,號山中四友[5]。唐德宗貞元六年登第,[6]貞元七年隨御史中丞、桂管觀察使齊映至南越(今廣西),好友王簡言、李元象相繼去世,后入廣州嶺南節度使薛玨幕。官至大理評事。貞元十六年以後事跡失考,生卒年不詳。杨衡工於詩。唐代行卷之風盛行,有人偷了杨衡的诗文去应试而登第。杨衡见到此人,便问他:“‘一一鹤声飞上天’在否?”这人回答说:“此句知兄最惜,不敢偷。”杨衡笑说:“犹可恕也。”[7]《全唐詩》存詩1卷,《全唐詩續拾》補2句。
注釋
[编辑]- ^ 岑仲勉〈讀全唐詩札記〉:“同人(孟東野)悼吳興湯(一作楊,一作張)衡評事,余初以為即與苻載同隱廬山後舉貞元進士之楊衡,及讀十二函二冊皎然詩題有云:「苕溪草堂自大歷三年夏新營,洎秋及春,彌覺境勝,因紀其事,簡潘丞述湯評衡四十三韻。」乃恍然於湯衡、楊衡之灼是兩人……”
- ^ 岑仲勉〈讀全唐詩札記〉:“案衡字中師,才子傳五及全唐文苻載諸文均同,衡中義相應,作仲誤。”
- ^ 計有功《唐詩紀事》五十一“楊衡條”引孟郊〈悼吳興楊衡〉詩云:“君生霅水清,君死霅水渾”,以為衡是吳興人,辛文房《唐才子傳》卷五《楊衡傳》亦說:“衡,字中師,霅(今浙江吳興)人。”此從岑仲勉〈跋唐摭言〉:“其先居鳳翔陳倉而宦遊於蜀,非霅人也。”。
- ^ 苻載:〈犀浦縣令楊府君墓誌銘〉
- ^ 《唐才子傳》卷五:“與符載、崔群、宋濟隱居廬山,號山中四友。”,此從岑仲勉〈跋唐摭言〉。
- ^ 《全唐文》卷六九 0 符載〈荊州與楊衡說舊因送遊南越序〉提到“俯受高第”,此序作于貞元七年。傅璇琮主編《唐才子傅校笺》第五冊考定為貞元六年。
- ^ 《唐摭言·爭解元》卷2
參考書目
[编辑]- 苻載《犀浦縣令楊鷗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