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三聖宮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樂至三聖宮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
時代清代
編號286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樂至三聖宮位於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樂至三聖宮位於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中天鎮桂林村,座東北面西南。建於清代,由戲樓、正堂、左右廂房、後堂構成。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戲樓為木質抬梁結構,重簷歇山式屋頂,上覆小青瓦。一重堂為正殿,即觀音殿。台基用條石圍成,高0.8米。面闊五間33.6米,進深11.2米,通高6米。前施一步廊。抬梁式木構梁架,單簷懸山式屋頂,上覆小青瓦。正面有如意踏步5級。房屋吊瓜上有部分雕刻。該建築為四合院建築,建築結構完整,雕刻精細。是四川名居建築中少見的代表性建築。1989年,樂至三聖官被樂至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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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