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霧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煙霧彈(英文:Smoke grenade),有时称烟幕弹,是一種裝載發煙劑的非致命性手榴弹,其最大的作用為產生煙霧,以達到遮蔽视线、掩护队伍行动、标示目标或传达信号等戰術作用。烟雾弹的释放效果与风向密切相关,使用者需根据风向判断其投掷位置。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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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巴黎示威中使用的煙霧彈

煙霧彈主要有噴射式與爆炸式两种:

喷射式烟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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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式烟雾弹主要以六氯乙烷作为发烟剂。引信触发后,白烟会从顶部及底部的排放孔喷出,典型的例子为M18烟雾弹。彩色烟雾弹则采用氯酸钾乳糖和染料作为发烟剂,释放彩色烟雾,用于标记或信号指示。

爆炸式烟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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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式烟雾弹由引信、弹壳、发烟剂和炸药管组成,其发烟剂通常为白磷。使用时,引信引爆弹壳中的炸药,白磷与空气接触后自行燃烧,产生大量白色气体(五氧化二磷)。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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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弹广泛应用于军队警队行动中。另外,烟雾弹也常见于漆彈運動生存遊戲等娱乐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