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孜遗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石山孜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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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 |
分类 | 古遗址 |
时代 | 新石器时代 |
编号 | 7-0187-1-187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石山孜遗址位于中国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石山孜村(原属濉溪县平山乡,现实际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辖),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89年被列为第三批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石山孜遗址于1984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87年、1988年由安徽省考古研究所会同淮北市、濉溪县文物部门进行过三次试掘。遗址地势略高于四周,南北长100米,东西宽160米,文化层厚约2米。出土大量陶片、器足等。遗址文化内涵较为丰富,有其自身显著特点,文化性质将有待进一步发掘考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