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福清縣为中国旧县名,在今天的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平潭县。始建于五代十国闽龙启元年(933年)。
历史沿革
[编辑]- 春秋战国时期,地属七闽。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秦朝统一天下后属闽中郡。西晋太康三年(282年)属晋安郡原丰县。隋开皇十三年(593年)原丰县改名闽县。唐武德六年(623年),析闽县属长乐县。武周圣历二年(699年)析长乐南部等八乡,首置万安县。天宝元年(742年)县治有福唐里,取“造福唐朝”之意,改名福唐县。元和三年(808年)长乐县并入福唐县。后年,复析出置长乐县。后梁开平二年(908年)改为永昌县。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复名福唐县。
- 闽龙启元年(933年)以“山自永福里,水自清源里,会于治所”,改福唐县为福清县。
- 元元贞元年(1295年)以户满四万,升为福清州。
-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州为县。清嘉庆三年(1798年)析海坛岛地置平潭厅,直隶福州府。
-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属东路道。民国三年,更名闽海道。民国十四年,废道省直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期间,属闽海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7月,福清县隶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同年8月,南日岛归福清县管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南日岛从福清县析出,设立南日特种区,归第一行政督察区管辖。同年9月10日,南日岛归福清县管辖,列为第四区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2月,第四区署改为南日特种区,直属省辖。至此,南日岛脱离福清。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5月,南日岛特种区裁撤,划归莆田县管辖。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福清县直属省辖。
- 194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福清。1949年,属林森专区管辖。1956年,属晋江专区。1959年,属闽侯专区。1971年,改属莆田地区管辖。1983年,属福州市管辖。1990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县立市,次年5月5日正式挂牌。2005年,撤销3个镇、1个街道,析出海口镇8个村委会,整合设立7个街道办事处。[1]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