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剛果自由邦被砍手的儿童

肉刑,是指通过对受刑者身体外部机能的残害,达到处罚目的。

部分肉刑对受刑者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如腐刑、斬斷手腳的刑罰。中国古代的大辟(即死刑)等五刑,除了大辟外,其他四种又叫做肉刑(皆属于不可逆肉刑)。

目前大部分国家已经废除了肉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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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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