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里革春秋时期鲁国太史,《左传》作太史克大史克

前609年(周匡王四年、鲁文公十八年),莒国太子仆杀死莒纪公,带着珍宝逃亡鲁国,送给魯宣公。宣公命给他城邑。里革将宣公的命令更改,让太子仆流放东夷(《左传》记载季文子让司寇把他赶出国境,派太史克去解释)。鲁宣公要把里革抓起来。里革引用臧文仲的话、先君周公制《周礼》《誓命》的说辞,认为太子仆让国君成为藏奸之人,不可不除。鲁宣公接纳了他的意见[1]。鲁宣公夏天到泗河捕鱼,里革把他的渔网毁坏,说明夏天要保证鱼鳖的生长,不能违背时令。鲁宣公要把渔网收藏起来提醒自己,乐师说收藏渔网不如把里革留在身边。前573年(周简王十三年、鲁成公十八年、晋厉公八年),晋国杀死晋厉公,鲁成公问是谁之过。里革说是君主之过,君主权威大,而失去权威被杀,他的过错就很多了。君主放纵自己而废弃民事,会助长臣民的邪恶,周厉王周幽王都是如此。君对民有引导作用[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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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左传·文公十八年》
  2. ^ 国语·卷四·鲁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