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林每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林每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臺灣府臺灣縣人[1][2][3]。曾官至臺灣鎮總兵、江南狼山鎮總兵,署惠州提督,任內逝世[2][3][4]。在臺灣府城鎮北坊有宅第[2]。總兵任內發生彰化縣內凹庄及柳樹湳兵民被兇番焚殺案[5]。於《重修臺灣縣志》、《續修臺灣縣志》中有傳[2][3]。
四草大眾廟主神鎮海大元帥「陳酉」的生平介紹,可能是將他與陳友的生平混合而成[2][3]。
生平
[编辑]根據《續修臺灣縣志》記載,陳林每年少時貧困不識字,替人駕牛為生[2][3]。一日與悍卒發生衝突,事後投身軍旅,應募入莆田伍籍[2][3]。朱一貴事件後,因功授以把總,後來迅速陞遷至臺灣鎮總兵[2][3]。而在陳林每在擔任總兵前,還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擔任過臺灣水師協標左營游擊[2][4]。後來在乾隆十六年十月十八日(1751年12月5日)下旨出任臺灣鎮總兵,陳林每則在乾隆十七年廿月十九日(1752年4月3日)抵臺[4]。
《續修臺灣縣志》記載他治兵甚嚴,且要求其子孫若犯法也當重懲,不可因為他的關係而輕放縱容[2][3]。他對於士大夫相當尊重,王必昌編纂《重修臺灣縣志》時經常造訪,陳林每總是以禮相待[2][3]。後來又署惠州提督,於任內逝世[2][3]。
家族
[编辑]據說陳林每本名「陳酉」,因曾以駕牛車為生所以又稱「牛車酉」,後來從軍時才改名為林每[6]。其父陳世春,來自福建漳州府龍溪縣十一都[6]。他排行家中弟五,上有四名哥哥,分別是陳喜、陳興、陳萬、陳允[6]。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陳耀昌. 《島嶼DNA》〈大眾廟與大將廟)〉. INK印刻文學. 2015-06: 頁158─164. ISBN 978-986-5823-87-0.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戴文峰. 〈臺南地區民間無祀孤魂轉化為神明的考察〉.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頁141─173.
- ^ 4.0 4.1 4.2 許雪姬. 〈臺灣總兵列傳〉. 《高雄文獻》 (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1983-01-15, 第13期: 頁29–31.
- ^ 張志相. 〈台灣烏溪流域「七將軍廟」源流考論〉.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台灣: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 2007-06, (第14期) (中文(臺灣)).
- ^ 6.0 6.1 6.2 許政雄. 《臺南四草大眾廟誌:四草大眾廟開發史》. 萬卷樓. 2014-08: 頁20-27. ISBN 978-957-739-879-6.
前任: 馬龍圖 | 台灣鎮總兵 1751年─1753年 | 繼任: 馬大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