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期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丁期昌(?—17世紀),山西平陽府解州安邑縣[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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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期昌是崇禎九年(1636年)舉人[2],崇禎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明亡仕清,任湖廣黃州府推官。他精於律例,多次平反冤獄,得薦舉為廉官第一,但因為剛直忤逆權臣被罷官,之後不再出門,布衣蔬食為生,沒有因貧乏顯露不滿神色[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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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解州全志·卷九·人物》:丁期昌,前明崇正癸未進士。國初揚州府推官,調黃州,精律例,多所平反。舉廉官第一,尋以忤直指罷歸,閉門不出,布衣蔬食,周貧乏無德色。
  2. ^ 乾隆《解州全志·卷六·選舉》:崇禎九年丙子科(舉人)……丁期昌 運庠,見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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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解州全志》·卷六·選舉
  • 乾隆《解州全志》·卷九·人物
官衔
前任:
王萬金
明朝推官
湖廣黃州府推官
清順治年間
繼任:
潘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