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鶴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佀鶴舉(17世紀—1642年),字健翎,北直隸大名府清豐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佀鶴舉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順天鄉試舉人[2],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黃州府推官,發奸摘伏,審理案件公正,十二年(1639年)任湖廣鄉試同考官,取錄解元曹胤昌,一時地方人民稱慶。之後他因為父親逝世回鄉,父親下葬後和弟弟舉人佀鴻舉廬墓哭泣,十五年(1642年)清兵攻至,家人勸他們離開,他說:「生不能侍奉,怎能忍心離棄坯土。」因中流矢而死於廬側[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康熙《清豐縣志》·卷五
- 康熙《清豐縣志》·卷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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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大啟 | 明朝黃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 繼任: 傅上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