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华 (1927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冯建华(1927年11月—2022年2月24日),男,河南林县人,中国政治人物。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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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徽省舒六县晓天区副区长,三石寺区委书记,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主任,梅河区委书记。1951年后,历任中共六安地委办公室副主任,金寨县委第一书记,中共六安地委副书记,六安地区行署专员,阜阳地区行署专员,中共安庆地委书记。1984年12月至1992年12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

2022年2月24日在合肥逝世。[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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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方检察院(1983年-1988年). 中国人大网.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的名单(1988年3月12日). 中国人大网.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3. ^ 冯建华同志逝世. 检察日报. 2022-03-01 [2022-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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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赵保星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4年12月-1992年12月
繼任:
刘生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陈爱曦
中国共产党安庆地区委员会书记
1982年11月-1985年3月
繼任:
侯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