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姚篚(?—?),字希寔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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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浙江鄉試第六名舉人。授廣信府推官,遷宿州知州,陞南京刑部郎中,出為貴州按察司僉事,乞休歸,於金章湖上建園終老[1]。孫姚士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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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乾隆十年刻本《平湖縣志·卷之七》:姚篚,字希寔,嘉靖辛卯舉人,授廣信府推官。治獄明允,創築玉山城,置戍分水、溫陵、相水三關礦徒,山賊不敢嘯聚。南安界嶺表素號難治,篚承檄往理,夙弊盡滌。遷宿州知州,招撫流亡,給牛種墾田四千頃,捐宿逋二萬五千,立社倉以備凶年,教民機杼,至今賴之。陞南刑部郎中。擢貴州僉事,乞休歸。治園于金章湖上,為逸老計。孫士慎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