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以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以仁
大明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出生三月二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顾氏,継娶叢氏、趙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孫以仁(1534年—?),字學元,山東登州衛旗籍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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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九名,三甲第二十一名進士[1][2]。授開封府推官,四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湖广道試監察御史,隆慶二年(1568年)两淮巡盐,八月都御史龐尚鵬弹劾其侵匿盐银千馀两,被禠职听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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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尚能;祖父孫隆,教授;父孫讓,母蔡氏。永感下。弟以化[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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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