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福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應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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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佥事 | |
籍貫 | 山西潞安府襄垣縣人 |
出生 | 十二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崔氏,継娶趙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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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福(1528年—?),字子承,直隸大名府魏縣民籍山西潞安府襄垣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順天府鄉試第十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1][2]。历任河南、陕西僉事[3],八年十一月革职閑住。
家族
[编辑]曾祖張奉;祖父張武;父張惟高,壽官。母常氏。具庆下。弟應禄、應祯、應祚[4]。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万历七年十一月,以原任河南佥事调简张应福补陕西佥事;升河南左参议徐大任为陕西副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