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明 (萬曆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德明
大明
籍貫浙江永嘉縣
出生丁巳年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柳氏,继娶趙氏
親屬(子)荩卿、厚卿、直卿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張德明(1557年—?),字子經,號毅宇,浙江溫州府樂清縣民籍永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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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鄉試六十八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百十八名,登二甲第五十七名進士[1][2]。刑部观政,历官宁国府知府,升广东按察司副使,三十三年九月升本省右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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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素,曾任壽官;祖父張奎;父張崇翰,曾任冠帶。母林氏。具庆下。弟德威(庠生)、守身(丙子舉人)[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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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官衔
前任:
林民止
明朝寧國府知府
1595年-1603年
繼任:
史起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