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中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得中河南南阳府内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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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初授陕西咸寧縣知縣,移任廣德州知州。入爲兵部主事,晉郎中,出爲四川順慶府知府。泰昌元年(1620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1]。天启中,歴任陕西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2]、陕西右布政使、山东左布政使[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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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李世禄,父李应祥,以子山東布政使得中貴,贈兵部郎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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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泰昌元年十月,升四川顺庆府知府李得中爲山西按察司副使。
  2. ^ 天启六年四月,升户部郎中田时春为浙江右参议备兵宁太,陕西按察使李得中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备兵沂州。
  3. ^ 天启六年十二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李得中为山东左布政使、青州兵备;山东按察司按察使华敦复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官衔
前任:
李宗延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89年—?年
繼任:
谷樂民
(許州舉人)
前任:
邵圭
明朝廣德州知州
1610年-1613年
繼任:
張嗣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