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中,河南南阳府内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初授陕西咸寧縣知縣,移任廣德州知州。入爲兵部主事,晉郎中,出爲四川順慶府知府。泰昌元年(1620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1]。天启中,歴任陕西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2]、陕西右布政使、山东左布政使[3]。
祖李世禄,父李应祥,以子山東布政使得中貴,贈兵部郎中。
- ^ 泰昌元年十月,升四川顺庆府知府李得中爲山西按察司副使。
- ^ 天启六年四月,升户部郎中田时春为浙江右参议备兵宁太,陕西按察使李得中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备兵沂州。
- ^ 天启六年十二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李得中为山东左布政使、青州兵备;山东按察司按察使华敦复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官衔 |
前任: 李宗延 |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89年—?年 | 繼任: 谷樂民 (許州舉人) |
前任: 邵圭 | 明朝廣德州知州 1610年-1613年 | 繼任: 張嗣誠 |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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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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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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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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