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恒春,字伯徵湖廣承天府荆门州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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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觀政都察院,是時士大夫以聲氣相尚,恒春家居教授,未尝謁政府。觀政時,日治官書,不事奔走,李廷机奇之,遂薦授泉州府推官,抵泉不數月,聲绩茂著,諸司復交章薦,未大用而卒[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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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荆门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