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后升任戶部主事[1]。
-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拯,崇祯戊辰进士,授上虞令。所案讼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学校,不借民工,不资赎锾,而经营可垂永久,升户部主事。
官衔 |
前任: 周銓 |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余颺 |
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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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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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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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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