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拯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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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縣知縣,為官明恕,后升任戶部主事[1]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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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拯,崇祯戊辰进士,授上虞令。所案讼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学校,不借民工,不资赎锾,而经营可垂永久,升户部主事。
官衔
前任:
周銓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余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