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良臣
大明
籍貫應天府江寧縣
貴州普安衛軍籍
字號字直甫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良臣(?—?),字直甫,貴州普安衛軍籍,應天府江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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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貴州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授四川道御史,三年巡视陕西茶馬,五年巡按广西,六年五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萬曆三年(1575年)二月升甘肃行太仆寺卿兼佥事,五年九月升云南左参政,八年七月以违禁骚扰驿遞,降三级,为左参议,十一年正月再降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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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豫;祖父李崇道;父李時,教諭。母金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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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