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園省(越南语:Tỉnh Lâm Viên/省林園)是越南西原的一個歷史省份,今屬於林同省。
名稱
[编辑]林園省的越南文標準寫法為“Lâm Viên”,但法屬時期,常常拼作“Lang Biang”、“Langbiang”、“Langbian”和“Lang Bian”,這種拼寫至今仍用於林園山及林園山旅遊區。
歷史
[编辑]1916年1月6日,全權府在西原南部的林園高原設立林園省,包括新成立的多樂代理座和從平順省劃入的夷靈代理座,省蒞設在大叻。阮朝朝廷以全省為林園縣,置知縣一員[1]。4月20日,阮朝朝廷在多樂(大叻)設立多樂市(大叻市)[2]。
啟定二年(1917年)九月,阮朝朝廷改林園省林園縣為林園府,改知縣為知府[3]。十月,劃定林園省與慶和省邊界。
啟定五年(1920年)八月,阮朝朝廷改林園府為林園道,改知府為副管道。10月31日,全權府撤銷林園省,一部分劃歸大叻市社,剩餘部分重新設立同狔上省,省蒞設在夷靈,阮朝朝廷的林園副管道不久後撤銷,而在同狔上省設一員管道。
1928年,同狔上省將省蒞遷至大叻市社。
1941年1月8日,全權府重新設立林園省,省蒞設在大叻市社[4]。同狔上省省蒞遷回夷靈。
1951年2月22日,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將林園省和同狔上省合併為林同省。
1957年6月,越南共和國政府將林園省和同狔上省合併為林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