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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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海鹽縣 |
出生 | 五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黃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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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衡(1455年—1514年),字平甫,浙江嘉興府海鹽縣人,匠籍,治《書經》,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
家族
[编辑]曾祖沈伯英;祖父沈孟賢;父沈文郁,母陳氏;繼母胡氏;繼母張氏[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