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態稅是指為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而提供經濟誘因的稅收。生態稅是皮古稅的一種,即試圖利用稅收,使人感受到他們的某些行動會造成社會負擔。這樣的政策可以減少或避免監管機構(行政命令和控制)的需要。通常情況下,政府在推行生態稅政策的同時, 為了達到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會按比例減少其他稅收,例如扣減生態勞工和可再生資源的稅收,甚至是補貼,試圖維持整體稅收不變。

可獲減免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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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資、收入、銷售稅
  • 公司稅(投資和創業的稅收)
  • 房產稅

可增加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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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税
  • 進口商品關稅
  • 礦產、能源和林業產品稅收
  • 保護區內露營、登山、釣魚和狩獵的許可證和相關設備的稅收
  • 環境成本巨大的技術和產品稅收
  • 廢物處理稅和退還費用
  • 污水,污染及其他危險廢物稅
  • 屯地荒置稅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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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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