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良訓(?—?),字式甫,號岵月,又號壺雲,江西南昌府進賢縣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授行人,四十五年六月奉使册封德府宁阳王朱由椅。天啟二年十月考选,授候补给事中,三年八月补授户科给事中,上《四防微疏》,帝大怒,下旨逮问,辅臣疏救,罚俸半年。吏部尚書趙南星调兵部郎中邹维琏为吏部稽勋司郎中,時言路橫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鄉居言路者。給事中傅櫆、陳良訓、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己,大怒,共詬誶維璉。及維璉調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維璉憤,拜疏求罷,即日出城。继杨涟弹劾魏忠贤后,疏论魏璫镌级归。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起原官,升吏科都给事中,出为台绍兵备,海防有功,歷升浙江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于流寇充斥中全活饥民甚衆,秦人立祠祀之。九年丙子(1636年)任郧阳巡抚、佥都御史,郧界秦蜀楚豫之交,贼出没盘踞,良训简练将卒,以计殲剧盗郭三海等,捷闻赐蟒币银紵有差[1]。
家族
[编辑]曾祖陈谟,参政。父陈楠,赠行人,又赠户科给事中。兄陈良言,知州;陈良谕,字先甫,州同。
子陈贲典,字星若,廪贡。
参考文献
[编辑]-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