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至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至
大明廣東惠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省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弘治十七年(1504年)八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顧氏、李氏
親屬曾祖吳勤,祖吳秩,父吳徵,母何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吳至(1504年—?),字道卿,號中山浙江省紹興府餘姚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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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授刑部主事,歷陞員外郎郎中,調山東濟南府知府,十九年降開州知州,陞廣信府知府,官終廣東惠州府知府[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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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吳勤,贈南京刑部員外郎;祖吳秩;父吳徵;母何氏。重慶下,妻顧氏,繼妻李氏;弟可至;學至。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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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軍籍,治《易經》,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進士。八月初六日生,行一,曾祖吳勤,贈南京刑部員外郎;祖吳秩;父吳徵;母何氏。重慶下,妻顧氏,繼妻李氏;弟可至;學至。由國子生中式浙江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十名。觀吏部政,陞員外郎,郎中,濟南府知府,降知州,陞廣信府知府,訊惠州府知府止。
官衔
前任:
文三畏
明朝開州知州
嘉靖十九年任
繼任:
尹耕
前任:
趙鏜
明朝廣信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吳希孟
前任:
李玘
廣東惠州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1544)上任
繼任:
沈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