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憲 (成化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毛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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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出生 | 十一月二十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華氏 |
親屬 | 父 毛杰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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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憲(1444年—?),字世章,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八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辛丑科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歷官四川按察司副使,湖廣按察司副使。
家族
[编辑]浙江餘姚豐山毛氏十五代孙。曾祖毛白;祖父毛雍;父毛杰,進士。母周氏。重庆下。弟毛宥、毛實[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