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杏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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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奉化縣 |
出生 | 閏三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鄔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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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1496年—?),字世文,號鲤湖,浙江寧波府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進士[1][2]。九年十一月选授山西道試監察御史,十三年巡按贵州,十五年巡按山西,十六年五月以事降为广德州判官[3]。历扬州府、南康府同知。
著作
[编辑]《按贵録》、《按晋録》、《寓洞稿》、《入贺稿》、《蟀吟集》、《鲤湖集》。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嘉靖十六年五月,降巡按山西御史王杏为广德州判官。杏先巡按贵州,其监生书吏受赃,接管御史杨春芳发其事,下巡抚查勘具实,第遇赦宜宥免。得旨:杏以宪臣,关防不谨,致监生书吏受赇,殊为失职,既遇宥,姑降调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