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天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饒天民
大明鳳陽府知府
籍貫湖廣武昌府崇陽縣
字號字明先
出生十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嘉靖四年乙酉科湖廣鄉試第七名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饒天民(1502年—?),字明先,號任菴,湖廣武昌府崇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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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第三甲進士[1][2]。授中書舍人。十九年选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彈劾詹事府府丞胡守中,疏請祭祀薛瑄,增加湖广的考试名额。又弹劾郭勳,議論河套軍事,忤旨被廷杖。後巡按蘇州、松江等地,曾為黃訓所編的《皇明名臣經濟錄》作序。后出为凤阳府知府,谪判合州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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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饒仕亨;祖父饒昱;父饒伯滸。前母劉氏;母汪氏;繼母陳氏。具庆下。兄饶天爵(知州)[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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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