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煃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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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
出生 | 丁丑十月廿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汪氏,继娶汪氏 |
親屬 | (子)守謙、守默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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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煃(?—?),字文明,號朗峯,直隸寧國府南陵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百一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行人,三十六年八月选授兵科给事中,三十九年六月升户科右,九月弹劾抚治郧阳都御史谷峤升任時乃由应城出境,迁移五千馀里抵其家,又迁延月馀开始出行,违慢不敬,失人臣礼,谷峤遂被逮下锦衣卫杖鞫之,寻黜为民。四十年闰五月升礼科左,四十一年三月升户科都,四十二年九月劾罢云南巡抚都御史敖宗庆、应天府府尹唐宽。
家族
[编辑]曾祖何銳;祖父何旺;父何梧,母孫氏[3]。弟何美、何炜、何爌(生员)、何煌、何炳。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