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應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崔應科,字杰儒,号登吾河南河南府登封县民籍,直隶長垣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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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晉员外、郎中,值建储买珠,严却商例。出任汉中府知府,修堰濬渠,筑城葺庙,鼓舞文士,尤多成立。三十五年升至湖廣按察司副使,分巡下湖南道。以父疾歸省,不候旨离任,鎸级。復除長沙道參議,卒于任[2][3]。其墓地在今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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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崔光宇,以子應科贵,累封中宪大夫陕西汉中府知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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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乾隆《登封縣志·選舉表·第十二》:萬歷乙酉科(舉人) 崔應科,見進士
  2. ^ 《河南府志》
  3. ^ 乾隆《登封縣志·列士傳·第二十一》:崔應科,《陝西通志名宦》(云)登封人,萬歷乙未進士,知漢中府,修堰濬渠,築城葺廟,鼓舞文士,尤多成立;陞湖廣參議,居官清介,祀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