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九思(?—1607年),字慎吾,南直隶鳳陽府泗州盱眙縣民籍,苏州府太仓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官福建連江縣知縣,與上司不和被誣陷縱侈贪污降沂州州判[1][2],在當地催賦不擾民,因監督朱旺口工事積勞過度而去世[3]。
- ^ 《連江縣志》
- ^ 《盱眙县志》
- ^ 康熙《沂州志·卷三》:錢九思,直隸盱眙人,由進士令連江六載,舉卓異有聲,後以不合上司左遷沂州判官,少年練達,催科不擾,甫三月署曲阜篆,督工朱旺口晝夜不恤勞,瘁卒於王事,士民憐之。
官衔 |
前任: 張初旦 | 明朝連江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洪信 |
前任: 陳嘉謨 | 明朝沂州判官 1606年-1607年 | 繼任: 徐大年 |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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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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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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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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