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豫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豫立
大明光禄寺卿
籍貫陝西涇陽縣
字號字定甫,號玄洲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祖王之垣,字伯鎮,号東庵。
父王心,母张氏。
子士品、士行、士介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豫立(?年—?年),字定甫,號玄洲陝西涇陽縣(今咸陽市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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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職山西稷山縣知縣。因丁憂守制歸鄉。服闕,補河南嵩縣知縣。升南京工部主事,改任北禮部儀制司。升山東右參政,兵備霸州[1]。天啟二年(1621年),由山西按察使陞河南右布政使[2]。官至光禄寺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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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泾阳县志》
  2.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一》:天启二年四月辛未 升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王豫立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分巡汝南道凤翔府知府吴从诚为河东盐运司转运使。
官衔
前任:
李俸
明朝嵩縣知縣
1600年-1604年
繼任:
令狐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