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泰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泰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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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字號 | 字宇全,號縝含 |
出生 | 丁丑十二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謝氏(贈安人),继娶馬氏(封安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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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泰禎(1577年—?年),字宇全,號縝含,一字成叔,號振南[1],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榜名張宇全。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十三名,第二甲第十二名進士。工部觀政,授刑部雲南司主事,陞員外、郎中,四十三年乙卯陞福建福州府知府,四十六年陞湖廣副使。[2]
家族
[编辑]曾祖張奎;祖父張廷綵;本生祖父张廷震;父張文相,勅贈刑部員外郎;母厲氏(贈安人)。永感下。兄夢禎(審理);夢祿(□官)。弟文炳(舉人)。子張孟昱。
参考资料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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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喻政 | 明朝福州府知府 萬曆四十三年-四十六年 | 繼任: 勞永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