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夔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夔龍(?—1629年),繼賡揚虞福建南安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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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登庚戌科進士。初授徽州府推官,乙卯丁父憂,起補彰德府。歷官吏部主事,遭彈劾罷官。天啟五年(1625年)復官,進郎中。聽從崔呈秀指示,引用心術不正的人,谄媚魏忠賢。擢太常寺少卿。不久。遷左僉都御史。三殿成,進左副都御史。與吳淳夫田吉崔呈秀倪文煥並稱「五虎」。崇禎嗣位,處置閹黨,淳夫、文煥、吉、夔龍,按上林苑典簿樊維城戶部員外郎王守履所言,皆下獄處死。[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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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李烛,字德莹,号鹤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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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列傳306卷》7851:李夔龍,福建南安人。由進士歷吏部主事,被劾罷去。天啟五年夤緣復官,進郎中。 專承呈秀指,引用邪人以媚忠賢。擢太常少卿,仍署選事。尋遷左僉都御史。三殿成,進左副都御史。莊烈帝嗣位,淳夫、文煥、吉、夔龍,並以上林典簿樊維城、戶部員外郎王守履言。崇祯二年(1629年)逮治論死。
  2. ^ 《泉州地志(清光緒八年補刻本) ,72卷》:李夔龍南安人萬歷己酉庚戍聯第進士歷徽州彰德推官入為吏部主事被劾罷去天啓五年夤緣復官歷考功文選郎中專承崔呈秀指引用邪人以媚魏忠賢擢太常少卿仍署選事尋遷左僉都御史三殿成晉左□都御史莊烈帝即位罷歸復為樊維城王守履等交章言其罪狀有詔逮治論死。
官衔
前任:
鄭邦選
明朝徽州府推官
1611年-1617年
繼任:
虞廷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