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匯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江匯(15世紀—16世紀),字東之,號石瀾、石南,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中隅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江匯是嘉靖四年(1525年)舉人[2],次年(1526年)聯捷進士,獲授兵部主事,改工部主事,九年十一月升工部署员外郎,出为廣東按察司佥事,十七年正月陞湖廣按察司副使,二十年以督修明顯陵,升浙江参政、按察使,執法公正。有豪民王乾犯下殺人罪,拿出千金賄賂他,他堅拒而處死對方;轉官河南右布政使,後因此事被記恨而遭罷官,回鄉後家無多餘田產,得時下士子讚譽其清素,侯峒曾稱他「共清成仁,斯舉賢而理枉,直能生勇,復沮倖而鉺強置主。」入祀鄉賢祠,有《有遊楚稿》流傳[1]。
參考文獻
[编辑]-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