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匯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江匯(15世紀—16世紀),東之石瀾石南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中隅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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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匯是嘉靖四年(1525年)舉人[2],次年(1526年)聯捷進士,獲授兵部主事,改工部主事,九年十一月升工部署员外郎,出为廣東按察司佥事,十七年正月陞湖廣按察司副使,二十年以督修明顯陵,升浙江参政、按察使,執法公正。有豪民王乾犯下殺人罪,拿出千金賄賂他,他堅拒而處死對方;轉官河南右布政使,後因此事被記恨而遭罷官,回鄉後家無多餘田產,得時下士子讚譽其清素,侯峒曾稱他「共清成仁,斯舉賢而理枉,直能生勇,復沮倖而鉺強置主。」入祀鄉賢祠,有《有遊楚稿》流傳[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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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江匯,字東之,號石瀾,嘉靖丙戌進士,授兵部主事,歷陞湖廣按察副使、浙江按察使,持法峻整。有豪民王乾坐殺人,行千金求鬻獄拒之,又屬柄相以請不聽,竟論死。轉河南右布政使,以前事中齮齕歸,家居田宅無羸,士論高其清素,學道侯公峒曾穪共清成仁,斯舉賢而理枉,直能生勇,復沮倖而鉺強置主,入祀賢祠,有《有遊楚稿》。
  2.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嘉靖五年丙戌龔用卿榜……江匯 字東之,號石南,中隅人,乙酉聯第,歷河南右布政,事見人物。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一·選舉志一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