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士奇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袁士奇(?年—?年),山东济南府肥城县民籍,直隶亳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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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山東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三十名進士[2][3],由主事历任河南按察司佥事[4],十八年六月巡按御史朱方弹劾其贪暴,被勒令致仕[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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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東通志》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肥城县志》:袁士奇,登丙戌科龚用卿榜進士,由主事历任河南佥事。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五》:嘉靖十八年六月,黜河南按察司副使张纶、王炜、山东按察司副使孟居仁为民,令河南按察司佥事袁士奇致仕,以巡按御史朱方王瑛劾其贪暴故也。